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学的一个核心问题,纵观近现代人类社会的发展史,在不同的阶段、不同的国家,政府一直都是市场的一个重要参与主体,或多或少参与着资源的配置过程。既有以市场配置资源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情景(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),也有以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国家(以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),学术界通常将那些以市场为主配置资源的国家称之为“市场经济国家”,然而当今世界上很难再找到纯粹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国家,政府都在市场中发挥了作用,只是作用力度的大小不同而已。

政府又是市场中的一个极其特殊的参与者,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——自然人、家庭、企业、非政府组织等相比,只有政府具有强制力。其他主体参与资源配置过程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,一切都以“价格机制”作为唯一法则,但政府却可以不受此约束,必要时还可以发挥超经济的强制力。因此将政府作为一个独立对象,研究它与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就非常重要。

政府参与市场的方式很有多,国有企业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方式,也是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窗口。国有企业是通过政府直接拥有和控制企业的方式,以建立一个新的市场主体的方式来间接参与市场,这与其他方式有本质不同。在政府参与经济的其他方式中,如货币和财政政策、行业监督管理、税收和补贴等,政府自身都是直接参与市场,并扮演了“裁判员”的角色。只有在国有企业这种特殊方式中,政府是通过控制企业,扮演“运动员”的“幕后老板”的方式,来间接参与市场。通常来说,企业应该是平等的、完全服从于价格机制的市场参与主体,但国有企业作为受政府控制和背书的企业,在目标上不一定以盈利为唯一目标,在行动逻辑上并不完全服从于价格机制。因此,国有企业成为了我们认识和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窗口,一国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的方式,也往往表现了该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。因此,对国有企业的分类,本质上就是对政府与市场之间不同互动关系的分类;讨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,本质上也是在探讨政府与市场间关系的走向。

全文详见:《国有企业的一种分类: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视角》,工作论文。